近日,一起涉及汽车后备厢内30万元现金被盗案在河南省淇县引起广泛关注。案发现场无监控,公安机关一时间难以锁定嫌疑人。然而,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案件得以迅速侦破,嫌疑人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3年12月26日,淇县某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王某发现自己的商务车后备厢内的30万元现金和皮鞋等财物被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但由于现场没有监控,且周围人员车辆频繁,警方一时无法锁定嫌疑人。由于这笔款项关乎8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淇县检察院迅速介入,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
经过对监控视频的仔细比对,警方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案发前后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2023年12月28日,这辆白色轿车再次出现时,办案民警立即要求司机刘某出示证件,但刘某却加速逃离。最终,刘某被抓获。
刘某曾有过多次盗窃前科,此次盗窃得手后,除了留下1万元供自己使用外,其余赃款存放在其妹妹家中。但刘某仅承认盗窃了26万元,与被害人陈述的30万元不一致。为完善固定证据,检察官马颖颖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现金的来源、特征、刘某的银行流水,以及刘某妹妹是否涉嫌犯罪进行了补充侦查。
检察官以刘某的活动轨迹为主线,对在案证据进行审查,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取了刘某的轨迹及其妹妹等证人证言,并向被害人王某、证人张某调取了涉案现金来源的证据,从而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证据面前,刘某最终认罪认罚,承认盗窃数额为30万元。
淇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后,将刘某移送淇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30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案发后,刘某及其家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挽回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图片说明: 本图为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警察正在进行调查。这辆轿车可能在案发前后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成为警方侦查的突破点。图片来源:某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