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11月18日,据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农贸批发市场食品专项监督抽检300批次,抽样地点覆盖全市三县六区。此次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大类。
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发现其中5批次样品存在不合格情况,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豫区巩启亮食品经营部(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华东农业大市场S4-115)销售的粉条(生产/购进日期:2024-07-03),其苋菜红、亮蓝、日落黄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此次检验由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完成。
二、宿城区南菜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南路北区41、42的陈夫朗(地址:宿城区南菜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南路北区41、42)销售的辣椒(生产/购进日期:2024-07-31),其啶虫脒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同样由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完成。
三、泗洪县忠玲水产店(地址:泗洪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销售的草鸡蛋(生产/购进日期:2024-07-31),其恩诺沙星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此次检验依旧由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完成。
四、泗洪尚之祺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洪桥农贸市场6-113号)销售的红薯粉条(生产/购进日期:2023-10-18),其柠檬黄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此次检验由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完成。
五、宿城区姬志平食品经营部(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新南菜市三街45号)销售的粉丝(生产/购进日期:2024-07-31),其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此次检验同样由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完成。
编辑:唐峥 校对:柳宝庆
(图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场)
(图片:不合格食品样品展示)
(图片: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