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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国家工商总局摘牌在即 多部门人士争相合影(图)

(图片来源: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报道

“我中午就拍过照片,来之前特意整理了仪容。”3月21日下午16:30,一名国家工商总局人士笑着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门牌旁边,再次和同事一起合影。

十分钟后,国家工商总局的正门处开始人声鼎沸,越来越多的人从国家工商总局大楼内走出,加入到合影的队列中。

这些轮番合影的人士中,既有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人员,也有来自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人士,以及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人士。为了达到更好的摄影效果,现场有人临时系上了提前准备的丝巾,还有人脱去大衣,只穿一身工商总局的制服与门牌合影。

为何上述人士会聚集于此,专程赶来合影留念?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3月21日下午,在国家工商总局内部专门召开了一次内部会议,会议内容或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人员任命等有关。

经济观察网记者还发现,当天下午16点45分,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毕井泉也从国家工商总局大楼内走出,停驻门前与人交谈。

那么,什么时候会正式摘牌?对于这个问题,参与当天会议的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士也在相互询问,讨论最后的摘牌日期。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如果没有突发情况,3月26日可能迎来国家工商总局的正式摘牌,届时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门牌会在三里河东路8号亮相。

早在21日会议召开之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曾有消息传出,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由张茅任局长,一把手;毕井泉任党组书记。原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任知识产权局局长。原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任工信部副部长。市监总局班子中,原工商总局的除王江平外全部保留,原质检总局保留4人,原食药监总局保留2人,外单位(地方)来1人,无原知识产权局人员。不过截至记者发稿,上述消息并未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官方回复。而且对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组建的细节,包括详细整合流程以及最近的工作重点,参与当天会议的人士也未进一步透露。

3月21日19:00,国家工商总局官网“机构”一栏里,总局领导依旧显示张茅现任党组书记、局长,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总局领导”信息栏里,显示毕井泉现任局长、党组书记。

与国家工商总局相呼应的是,当天下午16:00,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门牌前,也迎来了排队合影的人群。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与国家食药监总局门牌合影的十多位人士中,至少有7位是来自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内部的工作人员。

根据安排,全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即将正式组建,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认为,从食药监管的角度分析,此次机构改革“大市场-专药品”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从199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至今,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食药监管工作已走过近20年。经历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国家通过调整体制、修订法律、创新政策、增加投入回应社会诉求。胡颖廉评价到,本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真正体现顶层设计,超脱部门搞改革,超越监管看安全,是新时代的新气象。不过,任何改革方案都有优势和挑战。他认为,“大市场-专药品”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总体上说,是目前市县普遍采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前提下,用“小折腾”获取“大红利”的方案,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管统一性。这一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如何保障,这也是过去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带给业内的最大思考。

他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改革从纵横两个维度调整监管体制,一是科学划分机构设置和职责,在强化综合执法的同时,强调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所以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和权责,解决上下一般粗的“权责同构”问题,所以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带有一定垂直管理的意义,与市场监管分级管理相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大市场不是大工商,药品监管也并没有回到2013年之前模式。我们对改革的理解不要停留在机构拆分、合并、重组的狭隘视角,更不存在“谁并入谁”的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机构范式革新。

胡颖廉认为,后续政策落地应注意三个方面:第一是事权科学划分,基于食品和药品在产业基础、风险类型等方面差异,药品上市前监管权尽量集中,食品生产经营和药品经营销售日常监管权适当下沉;第二是改革因地制宜,可赋予省级改革自主权,食品药品产业集中的地区,还是可以允许单独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是监管人员积极性保障,地方机构改革要充分考虑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诉求和利益,这对于经历了多轮改革的食药监管人员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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