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6日下午,上海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在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隐瞒武汉旅行史,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致55名密切接触者,其中包括11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医护人员被隔离,造成按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的后果。当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李某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疑问1:缓刑就是免于刑罚?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绝不是无条件免于刑罚。
想得美!我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如果考验期内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缓刑规定,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如上述案例中的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如果李某某在一年六个月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遵守缓刑执行规定的话,就不用进监狱服刑了;但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缓刑期间相关规定,则要执行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简而言之,被判缓刑后,在考验期内要受到各种限制,要老老实实,遵纪守法,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的地方要得到批准。
缓刑是国家和社会给罪行较轻的罪犯一次暂缓执行刑罚也就是不用坐牢、自觉改造自己的机会。但适用缓刑并不意味着不受刑罚的处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应当珍惜机会,努力改造,遵规守纪,顺利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
来源:崇左司法、法研堂综合整理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