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61条的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6:消费者小B】 在网络平台上消费,无论是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还是商家或平台提供的服务与承诺的不符合,这些都是常见问题。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渠道和方式维权?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 ★与卖家协商。 ★向网购平台投诉。消费者可向平台客户服务部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方法是拨打“当地区号+12315”电话投诉。 ★报案处理。一旦遇到网购诈骗,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片7:消费者小C】 在某app上网购了打折电影票,但该电影院网络损坏,无法取票,要求现场原价购票,合理吗?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洪波 答案很明确:不合理。
消费者虽未直接向电影院购买电影票,但其通过某app订购的电影票可在电影院观影,故可以推定消费者与电影院之间存在事实观影服务合同法律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相关规定,在消费者能够向电影院提供某app电子购票信息的情况下,电影院应继续履行观影服务合同,向消费者提供观影服务,且电影院无权要求消费者再以原价购票观影。若电影院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则应向消费者赔偿由此产生的观影费等实际损失。
线下消费维权代表队
【图片8:线下消费维权问题】 【图片9:律师解答线下消费问题】
消费者小D 在健身房购买私教课,合同上面要求必须在3个月内用完,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商家并不具体告知,不明确条款内容。3个月之后店里换了老板,自动取消了剩下的课程,请问如何维权?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 健身房的私教课在购买时应向消费者说明全部事项,未说明的事项,不能在实际履行中给消费者设置此前没有的限制。
法条在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作为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有小伙伴问了,如果私教课没上完,但管理人换了,他不承认我的课程了咋办?我们可以通过这五种方式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小E 在餐厅吃饭,付款前没有被告知要收取服务费,这能维权吗?
全国人大代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车捷 根据《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8条第1款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在没有事前告知的情况下,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如已经收取,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消费者小F 父母被不良商家忽悠,花高价买了许多不知名的保健品,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取证维权?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 遭遇保健品诈骗的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通过积极与销售者沟通的方式,协商解决。 ★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举报。消费者发现销售者存在虚假宣传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向食品安全部门及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被诈骗的金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消费者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法院起诉。若保健品存在无证生产、质量问题、虚假宣传等情况,消费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
注意了!消费者在向相关部门举报以及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证据:
★收集推销人员及销售公司的信息资料。如名片、电话号码、微信号等,再如购买保健品时获取的宣传资料,尤其是印有电话、地址、公司名称等信息的材料。 ★收集保健品的包装及容器。 ★保全未使用完毕或食用完毕的保健品。 ★收集付款凭证。包括转账记录、取款记录等。
怎么样小伙伴们?你心中的疑问得到解答了吗?小编希望,每位小伙伴都能够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图片10: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以后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其实有个贴心的“小助手”一直在你身边哦~那就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018年司法部重新组建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全面建成。
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要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法律体系。
具体操作不要太方便哦~以下三招任选其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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