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湖北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已明确。以下是不同地区的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通知明确: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0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12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224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80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3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5元。
【编辑:余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