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进行了调整,最高年缴存额度可上调5000多元。这一消息在6月29日长江日报官方微信和头条号上独家发布后,引起了数百网友的关注与留言。针对网友关心的焦点问题,长江日报记者特别连线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大家答疑解惑。
对于缴存额度与缴存基数的区别,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缴存额度是根据缴存基数乘以一定的缴存比例算出来的。个人缴存额度与单位缴存额度通常是一致的。而缴存单位则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调整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按2017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的。
此次调整额度后,具体有哪些变化呢?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我市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最高可上调5000多元,这意味着职工在公积金账户里的“存款”额也将有所增加。此外,买房时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也会因综合个人账户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贷款年限、工资流水、个人征信等因素而增加。
关于公积金“存款”与银行存款的区别,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公积金是一种政策性住房资金,只能专项使用。具体提取方法,只能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范围来使用。
关于公积金“存款”的提取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都可以查到具体的提取政策和条件。如有疑问,也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咨询。
对于购买首套房是采用公积金贷款还是公积金提取的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并且购买首套房,建议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因为公积金利率比银行商贷要低得多。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套房不能既提取又贷款,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提取。
对于部分用人单位未按照工资金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缴存额度是根据职工工资总额÷12,再乘以一定的缴存比例计算出来。目前,我市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要求是按照1990年统计局1号文来计算。各单位对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可能不一致,这也是导致部分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工资金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原因之一。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调整情况。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可以持续关注“长报集团地产研究院”官方微信号,我们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后,定期集中答疑。